|
1、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6,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588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分别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天威视讯”,申购代码为“002238”,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下申购。 3、本次发行数量为6,70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1,34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5,36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4、发行人和国信证券根据询价对象的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及发行人生产经营状况等,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6.98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9.96倍(每股收益按照200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22.52倍(每股收益按照200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5、在初步询价期间(2008年5月5日至2008年5月7日,T-5日至T-3日)提交有效报价,且符合“释义”中规定条件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配售。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名单见本次发行公告附表。 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以2008年5月7日(初步询价截止日)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询价对象、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询价对象、配售对象自负。 配售对象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号错误将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正确填写其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6、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08年5月9日(T-1日,周五)和2008年5月12日(T日,周一)每日9: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申报申购数量,每一个配售对象只能申购一次,申购一经提交,不得撤销。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不得超过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总量1,340万股。 7、本次网下申购缴款时间:2008年5月12日(T日,周一)。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请见正文“二、网下发行”部分(或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深圳市场-清算与交收”查询)。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本次网下申购划款备注栏的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238”。 申购资金有效到账时间为5月12日(T日,周一)当日15:00之前,T-1日及T日15: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提请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其应于发出申购资金划付指令后与其托管银行进行有效确认,督促其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有效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若其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申购全部无效。 8、在划拨申购资金当日,配售对象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是否到账。若不同配售对象共用备案账户的无法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帐情况,请及时与其托管银行联系并确认。因配售对象未能按照上述规定确认其申购资金足额到账并纳入有效名单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负。 9、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申购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10、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08年5月12日(T日,周一)9:30~11:30,13:00~15:00。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均可参加网上定价发行的申购。 11、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单一证券账户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5,360万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总量)。每一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为无效申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