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年年3月,温家宝总理对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起草的《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建议》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着手研究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一些重大政策性问题,最好形成指导性文件。
在《国务院2004年工作要点》中,该文件被列为2004年下半年的十项重点工作之一。自此,国家发改委、国务院研究室牵头成立了促进非公经济重大政策专题研究小组,科技部、财政部等24个小组成员单位参与了文件的起草和修改。
2004年7月24日,国务院在青岛召开了第一次促进非公经济发展座谈会。一份全称为《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政策性文件框架思路》的文件被与会者广泛讨论。
该文件经修改,于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出现在温州景山宾馆。此次的促进非公经济座谈会,温家宝总理亲临现场,召集浙江各个行业的民营企业家共7人征求意见。会上的讨论稿共分为7个部分,36条。涉及到非公经济的市场准入、融资渠道、企业维权和政府监管等内容。
在青岛、温州两次座谈会的基础上,国家发改委和国务院研究室的专题工作组起草了《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呈交国务院。2005年1月12日,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该文件
文件在原则通过后,修改工作仍将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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