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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企业变为500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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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25 14:10:00.0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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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政治局12月23日召开会议,听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十六大以来反腐倡廉工作的汇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布署2004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讨论《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稿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稿。中共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会议。至于明年的反腐重点,则瞄准职务犯罪。 新华网引述会议认为,十六大以来,全党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但也要看到,消极腐败现象及其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在一些领域依然存在,反腐倡廉的任务还十分繁重。全党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坚定不移地把反腐倡廉这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会议强调,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既要从严治标、惩治腐败,又要着力治本、预防腐败;既要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又要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保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良好发展势头。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为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提供重要保证。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贯彻执行,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严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中新社从正在北京举行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上获悉,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关键是要集中力量坚决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这是明年检察工作履行监督职能的重点之一。 高检院强调,要重点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借国有企业改革之机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案件。 特别是要针对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和司法不公问题,继续把查办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犯罪案件,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权”犯罪案件放到突出位置,抓出更大的成效。 高检院要求,要结合改革发展的实际,深入查办金融、房地产、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物资采购和产权交易等领域和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在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对发生在基层、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案件和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也要严肃查办。 同时,要进一步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高检院指出,要认真贯彻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立足检察职能,继续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系统预防、重点建设项目专项预防和发案单位个案预防。配合有关部门,探索在建筑等行业推行廉洁准入制度,把预防措施落到实处。黑龙江日报报导说,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安排,2004年检察机关将结合改革发展的实际,深入查办金融、房地产、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物资采购和产权交易等领域和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并将其纳入反腐败斗争的工作重点。 除了把房地产、产权交易等经济领域的职务犯罪纳入2004年检察机关反腐败重点外,2004年检察机关要重点查处3类职务犯罪案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借国有企业改革之机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案件。特别要针对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和司法不公问题,继续把查办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犯罪案件,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权”犯罪案件放到突出位置,抓出更大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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