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近期北京将对二手房交易开征20%个税的消息,北京市地税局办公室一位负责人日前表示,“我们正在研究具体的实施细则。”而此前,北京东城区和海淀区已开始严格征收二手房交易个税。
北京市东城区地税局所得税科科长表示,东城区从今年年初开始对二手房交易严格征收个税。“原来我们是委托房屋交易中心代收,由于不是其主要业务,房屋交易中心一直没有很好代收。于是,东城区地税局决定自己来收。”她还透露,现在他们的征收点和房屋交易中心在一个地方办公,实行“先税后证”的征管办法。“相比过去,如今肯定是严格多了,所以给好多纳税人造成二手房个税刚开始收的印象。”
此前,杭州、南京先后实施该政策。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北京开始严格执行这一政策,具有全国性的意义。”
据介绍,2003年,北京出台了《关于个人出售住房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03】732号)。《通知》规定,个人房屋转让过程中的所得应该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同时对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商品房等几种情况分别列出了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通知》还规定了优惠政策: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此外,对卖房一年内又买其他房产的,可视其购房价值全部或部分免税。
刘尚希指出,早在1999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建设部就联合发布了《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20%个人所得税。但事实上,由于各地鼓励居民购买住房,一直对二手房交易免征所得税。
对于北京的举动,刘尚希分析,目前仅有东城区与海淀区在严格执行该政策,说明有试点的意味,北京市地税局意在摸索全面开征的经验。
北京二手房交易量应声下跌
近日,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的一位张姓政策咨询员表示,“很多人处于观望状态,等着个税实施细则的出台,导致这几天二手房交易量有所下降。”
在北京拥有近200家中介门店的中大恒基董事长刘益良认为,在二手房市场的小环境中,开征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影响明显显现,“这几天,我们已经有十几单业务被告知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一些交易因此停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