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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董事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 (三)召开时间:2009年2月26日下午14:00时; (四)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五)出席对象: 1、截至2009年2月2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名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会议地点: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宾馆第五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审议内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变更前次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的议案》。 (三)上述议案具体内容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直接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09年2月23日至2月24日 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三)登记地点: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大道一号西飞国际证券事务部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四、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大道一号西飞国际 邮政编码:710089 联系电话:(029)86846976 传真:(029)86846031 联系人:潘燕、季文静 (二)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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